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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河南工程学院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2018-09-27 15:46  

      为维护学校权益,财务处规范发票要求,请各位报销人员按以下要求开具发票:

      一、发票类型: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各项目内容齐全

      1、开票信息要包括:购买方名称、税号单位地址、电话、开户行名称及开户行账号,购买方和销售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以上三项信息应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信息一致。

      2品名与销售方经营范围相符合,数量和单位不可为空,销售方涉及到合同金额超过单张开票限额的,可分多张开具,但数量一栏最多应保留4位小数,不可超过4位小数,单位一栏不可以为“批”。

      3销售清单务必从开票系统填开,联次与发票相同,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4发票密码区一定要确认数字或符号清晰,如不清晰,可要求对方重新开具。

      三、票面要求

      1发票联和抵扣联需联次齐全,同时交付,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2、票面整洁,没有划痕、涂写。

      3发票印刷的代码、号码与打印的一致,不可错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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