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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财务联络员制度
    2024-12-19 09:02  

    为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职能部门服务院系、干部服务师生、全体服务教学科研人才”的服务导向,致力提升财务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规范执行财经制度,进一步做实做细财务工作,增强财务处与校内各单位沟通交流,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高效的财务服务,财务处将建立财务联络员制度,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财务联络员制度,建立财务制度宣传平台,提升财务工作规范化水平;搭建财务工作沟通互动平台,提高解决财务问题工作效率;强化财务业务服务功能,进一步优化财务工作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学校科研教学中心工作。

    1.财务处设立财务联络员,对口联系财务业务集中院(部)、处室及群团组织。财务联络员由财务处业务骨干人员组成,实行由具体联络人分包负责财务联络员制度。

    具体联络员负责具体事宜,财务联络员分管业务副处长对相应的联络单位负责,财务处处长负总责,责任到人,实现财务服务全覆盖。

    2.校属各部门在统筹考虑学院及行政业务工作量及人员设置的基础上,建议设立1名财务工作联络员,负责本部门财务业务相关工作上传下达及财务政策的宣贯。

    3.财务联络员负责对口联系校属各部门,开展点对点精准服务。精准服务内容以财务业务咨询、政策解读、流程梳理、建议及意见反馈等财务服务为主。

    4.财务联络员应及时向各部门宣传讲解学校出台的财务相关制度及业务流程梳理,普及财务知识,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财务问题。

    二、财务联络员工作职责

    1.政策宣传:宣传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2.咨询受理:受理师生的财经法规、政策、制度以及相关财务业务办理流程的咨询。

    3.业务引导:引导不熟悉财务处内部分工、岗位设置的师生到相关岗位办理业务。

    4.业务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到定点联络单位进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务业务指导。

    5.信息收集:收集、整理师生对学校财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信息反馈:对于无法即时办结的业务,向有需要的师生及时反馈业务办理进度和结果;对师生的投诉和建议,及时回复处理意见及整改措施。

    7.协助院(部)做好科研报销业务的咨询及办理工作

    8.提供其他相关咨询指导服务。

    三、财务联络员工作要求

    1.财务联络员应做到主动服务、规范服务、精准服务、高效服务;对服务中遇到的财务问题,应及时协调解决;对对接联系单位所反映的学校财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对于一些疑难问题和特殊事项,应及时请示汇报。

    2.财务联络员严格遵守有关财务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参与服务对象任何具体财务业务的经办过程,不得履行签字、报送、代办等业务办理。

    3.财务联络员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负责部门的全体教职工会议,向各负责服务部门进行报账政策宣讲、服务措施优化、报销流程悉知等内容。同时,现场收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归类整理反馈至财务处。

    各单位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与财务联络员对接,以便更便捷、高效地为师生服务。

    附件:财务处财务联络员分工明细表

    财务处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财务联络员人员分工明细表

    序号

    财务联络员

    负责服务部门

    联系电话

    1

    王红艳

    纺织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理学院


    2

    史少杰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电气信息工程学院、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


    3

    王云

    统战部、团委、组织部、会计学院


    4

    李紫琼

    实验室管理处、化工与印染学院、服装学院、工程训练中心


    5

    云天英

    基建处、分析测试中心、计算机学院、人文政法学院


    6

    范鹏杰

    经济贸易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外语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7

    陈芳芳

    国际教育学院、软件学院、管理工程学院、商学院


    8

    徐丹

    校办、图书馆、宣传部


    9

    李花玲

    教务处、学生处、一体化学生社区、


    10

    鲁秋红

    发规处、学报、离退处


    11

    王洁

    党办、纪委、人事处、保卫处


    12

    杜薇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工会、老区管委会、培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13

    上官栖雅

    巡察办、审计处、体育部、财务处


    14

    丁晓冬

    力行书院、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国资处


    15

    谢安国

    科研处、材料工程学院、工业软件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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