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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工程学院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2025-05-06 08:5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经费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财政部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因公短期出国(境)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44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1617号)、《财政部 外交部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境)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行〔201743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豫办〔20177)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科研经费是指以竞争方式从校外取得的科研经费,包括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科研经费结余资金和科技成果转化经费等。不包含学校预算安排的科研启动费、科研活动费及协同育人经费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使用科研经费开支且在外时间少于90天(不含)的科研学术交流以及短期访学、培训等活动。

    第四条 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各项目负责人应当加强临时出国(境)经费的管理,在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额度内,务实高效、精简节约地安排因公临时出访活动,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

    第五条 因公临时出国(境)应按学校规定办理出国(境)审批手续,事先填报《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见附件1),出国(境)任务、出国(境)经费预算未通过审核的,不得安排出访。

    第六条 出国(境)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对相关费用的支付,应按照学校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出国(境)开展科研学术交流,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有具体制度和规定的,应按照相关制度和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经费管理

    第八条 因公临时出国(境)费用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和其他费用。

    国际旅费,是指出境口岸至入境口岸旅费。

    国外城市间交通费,是指为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发生的、在出访国家的城市与城市之间的交通费用。

    住宿费是指出国(境)人员在国外期间发生的住宿费用。伙食费是指出国(境)人员在国外期间的日常伙食费用。

    公杂费是指出国(境)人员在国外期间的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必要的小费等费用。

    培训费是指出国(境)培训团组用于授课、翻译、场租、资料、课程设计、对口业务考察或业务实践活动等在国外培训所必须发生的费用。

    其他费用主要指出国(境)签证费用、必需的保险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

    第九条 国际旅费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出国(境)人员应当优先选择由我国航空公司运营的国际航线并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由于航班衔接等特殊原因确需选择外国航空公司航线的,须事先填写《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见附件2)。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时间。

    (二)出国(境)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交通工具,院士、相当于院士的学者可乘坐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火车高级软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商务座;其余人员均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二等座。其中,二级教授执行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的,如遇特殊情况经科研处、财务处审批后,可乘坐飞机公务舱。

    (三)所乘交通工具舱位等级划分与本条第(二)项不一致的,可乘坐同等水平的舱位。所乘交通工具未设置本条第(二)项规定中本级别人员可乘坐舱位等级的,应乘坐低一等级舱位。

    (四)出国(境)人员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学校国内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国外段超过6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12美元。

    (五)国际旅费凭合法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公务机票应当釆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六)出国(境)人员在境外往返机场的交通费用,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

    第十条 出国(境)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往来的,应当事先在出国(境)任务报批时列明。出国(境)人员的行程必须按照批准的任务执行,产生的国外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未列入出国(境)任务的城市间交通费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 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出国(境)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住宿。院士、相当于院士的学者可安排普通套房,住宿费及按固定比例收取的服务费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服务费无固定比例的,按不超过住宿费的5%报销;其他人员安排标准间,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之内予以报销,住宿费标准按照《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执行(见附件3)。

    (二)参加国际会议等的出国(境)人员,原则上应当按照住宿费标准执行;如对方组织单位指定或推荐酒店,应当严格把关,通过询价方式从紧安排,超出费用标准的,须事先经国际处和财务处批准后,凭原始票据据实报销。

    第十二条 伙食费和公杂费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除特殊情况外,出国(境)人员伙食费、公杂费均按规定的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包干天数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伙食费、公杂费标准按照《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执行(见附件3)。

    (二)根据工作需要和特点,不宜个人包干的代表团组,其伙食费和公杂费由代表团组统一掌握,包干使用。

    (三)外方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伙食费和公杂费接待我校出访团组的,出国(境)人员不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外方以现金或实物形式为我校出访团组仅提供交通接待的,出国(境)人员可按标准的40%领取公杂费。出访用餐应当勤俭节约,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

    (四)出访团组对外原则上不安排宴请,确需宴请的,应当连同出国(境)任务计划一并报批,宴请标准按照所在国家一人一天的伙食标准掌握。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

    第十三条 培训费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培训费开支标准按照《因公短期出国(境)培训费开支标准表》规定执行(见附件4)。

    (二)因公短期出国(境)培训产生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管理要求和开支标准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组团单位和培训项目境外承办机构双方应当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培训费用的明细支出项目。

    (四)由外方资助出国(境)培训经费的,各单位不得重复支付。外方对费用开支有明确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参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执行。外方资助经费不足以弥补规定培训费用开支的,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开支标准,由各单位补足其费用差额部分。

    第十四条 保险费用、出国(境)签证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

    第十五条 出访团组在国外期间,收授礼品应当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对外赠送礼品,确有必要赠送的,按照厉行节俭的原则,选择具有民族特色的纪念品、传统手工艺品等实用物品。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互赠礼品或纪念品。

    第十六条 出国(境)人员一般应在归国后一个月内办理财务报销手续。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打包”付费。出国(境)人员在出国(境)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应连同当次出国(境)旅费一次性报销完毕,不得再次补报。报销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邀请函(中、英文);

    (二)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

    (三)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

    (四)护照首页及签证页;

    (五)出国(境)期间中国银行或外汇管理局外汇牌价;

    (六)有效原始票据等相关材料。

    第三章 监督问责

    第十七条 各项目负责人应当加强对本项目因公临时出国(境)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审批和管理,项目负责人、出国(境)及经办人须确保票据完整、来源合法合规、内容真实。财务人员应对出国(境)经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对于不按规定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八条 各项目应当自觉接受学校纪委、审计处对因公出国(境)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对出国(境)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相关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外,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报纪委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违规扩大出国(境)经费开支范围的;

    (二)擅自提高经费开支标准的;

    (三)虚报团组级别、人数、国家数、天数等,套取出国(境)经费的;

    (四)使用虚假发票报销出国(境)费用的;

    (五)以因公出国(境)名义变相公款旅游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对与我国新建交或未建交国家,相关经费开支标准暂按照经济水平相近的邻国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外交部根据出访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物价等变动情况,对相关经费开支标准适时调整的,学校将同步调整。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发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国际合作交流处、科研处负责解释。



    附件:1.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

    2.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

    3.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

    4.因公短期出国(境)培训费开支标准表





    河南工程学院办公室 20241115日印发















    附件1

    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

    团组名称


    组团单位


    团长(级别)


    团员人数




    出访国(地区)(含经停)


    出访时间(天数)




    出国(境)任务审核意见


    审核单位



    审核日期





    审核依据








    审核内容

    是否列入出国(境)计划:






    出访目标和必要性:






    出访国家(地区)和时间是否符合规定:






    路线是否符合规定:






    团组人数是否符合规定:






    其他事项:







    审核意见








    预算财务审核意见


    审核单位



    审核日期





    审核依据








    审核内容

    是否列入年度预算:


    合计

    国际旅费

    住宿费

    伙食费

    公杂费

    其他费用









    须事先报批的支出事项:






    其他事项:







    审核意见











    附件2:







    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


    编号:



    填表日期:


    团组名称



    组团单位


    团员人数



    出访国家(地区)


    出访时间



    乘坐航班



    选择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原因,或者改变最邻近目的地国家(地区)中转地原因

     请选择以下何种原因:

    1.因中转国家(地区)需办理过境签证,购票人需选择其他临近目的地国家(地区)中转;

    2.乘坐我国航空公司航班到达国外目的地城市需中转一次以上(不含一次);

    3.特殊原因。(请陈述具体情况,比如临时任务、签证迟延或公务时间限制情况)


    外事部门审核意见


    审核单位


    审核日期



    审核意见



    财务部门审核意见


    审核单位


    审核日期



    审核意见
























    附件3

    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

    序号

    国家(地区)

    城市

    币种

    住宿费

    (每人每天)

    伙食费

    (每人每天)

    公杂费

    (每人每天)

    亚洲






    1

    蒙古


    美元

    90

    50

    35

    2

    朝鲜


    美元

    120

    40

    30

    3

    韩国

    首尔、釜山、济州

    美元

    180

    70

    35

    4


    光州、西归浦

    美元

    160

    70

    35

    5


    其他城市

    美元

    150

    70

    35

    6

    日本

    东京

    日元

    20000

    10000

    5000

    7


    大阪、京都

    日元

    18000

    10000

    5000

    8


    福冈、札幌、长崎、名古屋

    日元

    14000

    10000

    5000

    9


    新潟

    日元

    11000

    10000

    5000

    10


    其他城市

    日元

    9000

    10000

    5000

    11

    缅甸


    美元

    90

    50

    35

    12

    巴基斯坦

    伊斯兰堡

    美元

    270

    30

    30

    13


    其他城市

    美元

    170

    30

    30

    14

    斯里兰卡


    美元

    140

    40

    30

    15

    马尔代夫


    美元

    200

    50

    30

    16

    孟加拉


    美元

    150

    50

    40

    17

    伊拉克

    巴格达

    美元

    320

    50

    40

    18


    其他城市

    美元

    290

    50

    40

    19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美元

    200

    50

    40

    20

    也门

    萨那

    美元

    110

    50

    35

    21


    亚丁

    美元

    90

    50

    35

    22


    其他城市

    美元

    80

    50

    35

    序号

    国家(地区)

    城市

    币种

    住宿费

    (每人每天)

    伙食费

    (每人每天)

    公杂费

    (每人每天)

    23

    阿曼


    美元

    200

    50

    40

    24

    伊朗


    美元

    180

    50

    40

    25

    科威特


    美元

    200

    70

    40

    26

    沙特阿拉伯

    利雅得

    美元

    200

    70

    40

    27


    吉达

    美元

    140

    70

    40

    28


    其他城市

    美元

    120

    70

    40

    29

    巴林


    美元

    190

    55

    40

    30

    以色列


    美元

    380

    70

    40

    31

    巴勒斯坦


    美元

    180

    70

    40

    32

    文莱


    美元

    130

    40

    35

    33

    印度

    新德里、加尔各答

    美元

    175

    50

    35

    34


    孟买

    美元

    200

    50

    35

    35


    其他城市

    美元

    155

    50

    35

    36

    不丹


    美元

    160

    50

    35

    37

    越南

    河内

    美元

    90

    40

    30

    38


    胡志明

    美元

    80

    40

    30

    39


    其他城市

    美元

    70

    40

    30

    40

    柬埔寨


    美元

    100

    40

    30

    41

    老挝


    美元

    130

    40

    30

    42

    马来西亚


    美元

    110

    50

    35

    43

    菲律宾

    宿务

    美元

    180

    50

    35

    44


    其他城市

    美元

    130

    50

    35

    45

    印度尼西亚


    美元

    125

    50

    35

    46

    东帝汶


    美元

    130

    40

    35

    47

    泰国

    曼谷

    美元

    140

    50

    35

    48


    宋卡

    美元

    110

    50

    35

    49


    清迈、孔敬

    美元

    90

    50

    35

























    附件4:

    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开支标准表


    序号

    国家(地区)

    币种

    培训费(每人每天)

    亚洲



    1

    韩国

    美元

    80

    2

    日本

    日元

    8400

    3

    印度

    美元

    51

    4

    以色列

    美元

    65

    5

    泰国

    美元

    41

    6

    新加坡

    美元

    80

    7

    香港

    港币

    500

    欧洲



    8

    德国

    欧元

    66

    9

    英国

    英镑

    56

    10

    荷兰

    欧元

    57

    11

    瑞典

    美元

    0

    12

    丹麦

    美元

    79

    13

    挪威

    美元

    90

    14

    意大利

    欧元

    48

    15

    比利时

    欧元

    67

    16

    奥地利

    欧元

    48

    17

    瑞士

    美元

    95

    18

    法国

    欧元

    60

    19

    西班牙

    欧元

    48

    20

    芬兰

    欧元

    66

    21

    爱尔兰

    欧元

    59

    22

    匈牙利

    美元

    63

    23

    俄罗斯

    美元

    67

    美洲



    24

    美国

    美元

    87

    25

    加拿大

    美元

    80

    26

    巴西

    美元

    65

    大洋洲



    27

    澳大利亚

    美元

    86

    28

    新西兰

    美元

    81

    非洲



    29

    南非

    美元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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