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资产和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的通知》(教办财〔2022〕342 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请各单位于11月3日前完成本单位重大闲置资产统计和共享仪器设备统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重大闲置资产清查统计
1.统计范围:单价在50万以上的已停用一年以上,且不需用的,或者已被新购置具有同类用途资产替代的资产;
2.填写《河南工程学院闲置资产统计表》(附件1);
3.统计表电子版(Excel版)和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扫描或拍照)发送至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招标办、资产运营中心)张浩OA邮箱。
二、重大仪器设备共享共用情况统计
1.统计范围:单价在50万以上的共享仪器设备;
2.填写《河南工程学院共享仪器设备明细表》(附件2);
3.明细表电子版(Excel版)和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扫描或拍照)发送至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招标办、资产运营中心)张浩OA邮箱;
4.是否建立了仪器设备共享共用制度,将制度电子版发送至张浩OA邮箱。
联系人:张浩 13838242891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22年10月25日